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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帝成长计划: 第0148章 诸侯王事

    时至今日,穿越足足四个月之后,刘弘身边的随行人员,才恢复到礼法规定的正常状况。
    不再是虫达以卫尉之身亲自担任守卫,也不再是令勉以郎中令而持剑侍立,而是由王忠随行,两位侍郎护卫身后。
    与殿内的百官朝臣见礼过后,刘弘并未着急坐下,稍清了清嗓,道:“夕者,吕氏逆贼乱政,幸朝堂诸公忠义,方使吾汉家免遭贼子窃夺之祸。”
    “今贼子授首,吕氏尽亡;燕、赵之地,身负北墙卫戍,以为汉室屏障之重,当另遴宗室长者以王之。”
    说着,刘弘便满脸严肃的对殿内稍一拜:“然朕年幼,不敢专行独断,还请诸公教朕:燕、赵之地,当以何人王之?”
    刘弘话音刚落,左班的九卿班列中,刘不疑当仁不让的走出,向御阶上一拜。
    “奉常领宗正事不疑,谨奏陛下。”
    “太祖高皇帝八子;今尚在世者,唯代王恒,淮南王长也。”
    “除孝惠皇帝,另五者,燕灵王,赵隐王、恭王皆无后嗣。”
    “齐悼惠王嫡子三人,长子襄已为齐王;次子兴居已故,无嗣,东牟国除;三子朱虚侯章,前时窃少府之刀剑弓弩,陛下虽免其死罪,然其秉性勿善,不当王之。”
    说到这里,刘不疑便话头一转,再拜道:“依臣之见,宗室凡年壮,秉性良善者,恐唯武哀王嗣,羹颉侯信而已。”
    “臣愚顿,昧死百拜,伏唯陛下圣裁···”
    竖起耳朵听完刘不疑的上奏,朝臣们再看向刘弘,待等刘弘说出那句‘既如此,便以羹颉侯为燕王时’时,便深深低下了头颅。
    封刘信为燕王,朝臣自是得到了消息,但刘不疑的话语中,有一处非常值得众人回味的讯息。
    ——高帝八子,除去代王刘恒,淮南王刘长,孝惠皇帝刘盈,齐悼惠王刘肥,以及绝嗣的燕灵王刘建,赵隐王刘如意,赵恭王刘恢···
    还有个赵幽王刘友,是有后嗣的!
    ——刘遂!
    刘不疑却非常自然地跳过,或者说无视了幽王后嗣:刘遂,刘弘也完全没有对刘不疑‘遗漏’了刘遂表达出疑惑···
    再结合数日前,刘遂从未央宫中走出时的神色···
    朝臣们心中顿时一紧,纷纷用力的试图将‘刘遂’这个人名从大脑中扫除——对于刘遂在未央宫经历了什么,也没有人敢好奇了。
    因为赵幽王刘友的死因,早在当时,吕后便已定下论调——心怀怨怼,目无君上!
    在刘弘已经为吕氏一族定下性质:‘吕后无过’的如今,赵幽王一系脑袋上的标签根本取不掉。
    甚至大胆猜测,不少人已经隐隐猜到了当日,刘弘对气势汹汹,入宫‘责问’自己的刘遂说了什么。
    ——胆敢咆哮朕前,卿果真乃幽王之血脉!
    在这个讲究‘雷霆雨露皆君恩’的时代,即便刘弘要杀刘遂,刘遂能做的也只有乖乖跪地叩首,谢刘弘‘赐死之恩’;至于刘弘地对错,根本不是刘遂所能议论的。
    果不其然,燕王的人选定下之后,刘弘又忽视了赵国之王尚为定下人选,面不改色的跳过了该议题。
    “琅琊王泽,于齐王率军勤王之徒坐失其军,按律当夺其王爵,以为庶民;然朕不忍至法于王,私赦又恐损国法···”
    做出一副纠结的模样,刘弘再拜:“烦请诸公献策:琅琊王之事,当如何处置?”
    刘弘言罢,刚上任廷尉的吴公便出班,义正言辞道:“禀陛下,诸侯坐失其国,按律当斩,且不得以金、爵赎罪。”
    “然琅琊王一事,有先例可循,便当依先例判之。”
    吴公话一出口,朝臣们便顿时侧目相对,纷纷打量起这个其貌不扬的新任廷尉卿。
    汉室的法制思想,最早由萧何制定汉律,并定下‘法无禁止则无咎’的基调为开始,发展到现在,已隐隐有了第二种解释。
    被秦连累成‘祸患’的法家,在深刻的反思以及对民意的考证研究,对汉律和秦律进行比对之后,惊讶的发现:汉律,根本就是秦律2.0版本!
    作为2.0版本的秦律,汉律却并不是在秦律的基础上更进一步,而是对秦律进行了一定程度的‘退化’处理。
    在秦律中,许多原本应该处以黥刑、死刑,乃至于动不动乡邻连坐,诛夷九族的罪罚,在汉律中都被改成了相对温和的惩罚,如罚金、夺爵,贬城旦舂,鬼薪白粲等。
    最浅显,且最为广泛的一个案例,对于法家的反思起到了决定性的启示。
    秦律规定,农户除了要将粮食收成的部分上缴国家,以为农税之外,还要上缴“刍藁税”——刍三石,藁两石。
    刍、藁,其实就是干草跟秸秆,国家收取刍藁为税,其主要用途为战马的食用饲料。
    作为秦律的2.0版本,汉律自然也同样有针对刍藁税的要求——顷入刍三石,藁两石。
    那相较于秦律,汉法的人道之处在哪里呢?
    首先,汉律中光是关于刍藁税的说明,就比秦律要长好大一截。
    秦律:顷入刍三石,藁两石,若不及时缴纳,就要流放,邻里连坐十户!
    汉律也同样规定,顷入刍三石,藁两石,但紧随其后的一句话,就让秦律拍马都赶不上了——上郡、代郡,地恶,顷入刍两石,藁两石!
    相较于秦律的死板严苛,汉律首先做出的改变,就是因地制宜——上郡、代郡,土地产出不高,所以刍可以比其他地方少交一石。
    再往后,则是整部汉律‘人道’部分的缩影了——如果无法按量缴纳干草、秸秆,那也可以交钱冲抵,刍一石折合十五钱,藁一石折五钱;如果刍藁和钱都没能缴纳,惩罚是黄金四两。
    与之相比,秦律就真的称得上的残酷了——刍藁税,必须缴纳干草和秸秆,一根都不能少!
    没能缴纳的惩罚,则更是惨无人道的乡邻连坐,举家流放···
    从这个‘细微’的不同,法家终于意识到秦律的‘不足’,以及汉律的‘优越’性在哪里了——秦法太过于死板,且惩罚太重;触碰了秦律的人,都会被当乱臣贼子来处置。
    而汉法则是温柔了许多,并不似秦法一般,将触犯了法律的人直接否定,而是就事论事:法律规定缴纳刍藁税,那只要达到收取干草、秸秆的目的,就可以了——收上来得钱,也同样可以从市场购买干草、秸秆。
    对于法律的触犯者,汉律也不认为其与国家做对,而是同样就事论事——违反刍藁税,国家遭受了损失,那为了弥补这部分损失,就罚金吧!
    这种思想上的转变,无疑对法家产生了十足长远的影响:相较于秦律的‘就事论人’,汉律这种就事论事的态度,无疑更能被百姓所接受。
    思想得到转变之后,法家为了被刘氏皇帝所接受,并由此跻身显学之列,重拾战国时的荣光,也开始了对法律的探索。
    ——以先例判案,就是法家从黄老学汲取营养的结果。
    就是说,如果某人触犯了法律,那在针对这个案件的判决过程中,除了汉律的规定外,过去发生过的同样案件得判罚结果,也是重要参考因素。
    吴公说出这句话的理论依据——‘循例而决’,无疑暴露了吴公的真实身份:要么是披着黄老皮的法家士子,要么就是情感偏向法家的黄老学士子!
    不过对此,朝臣百官也只是稍一诧异,便将吴公透露出的政治倾向记在了心中——说到底,如今朝堂百官,说是个个出身黄老,奉行无为而治,但真实状况,也只有各自心中知道。
    就说丞相陈平,说是接曹参之衣钵,以行无为之术,但为相近十载,陈平却从来没有像曹参那样,将权力尽皆下放;反倒是紧攥大权,颇有些‘事必躬亲’的意思。
    在政治博弈中,陈平更是偏好于‘阴谋’,分明有一丝纵横家的意思!
    由此可以看出,如今汉家朝堂,在这个以黄老为政的表面下,实则藏着各家学说的缩影;即便是明确为黄老出生的官员,其思想也都或多或少的受倒了其他学说的影响。
    所以吴公对法家的情感偏向,并不会让百官有什么不适;毕竟吴公如今履任廷尉,执国家律法之牛耳,收到法家的影响也是在所难免。
    而针对刘泽‘失其军’的罪责,吴公所说的先例,无疑便是高皇帝时期,高皇帝次兄,代顷王刘喜临战而逃,弃国而去的往事。
    当是时,长安哗然,朝堂震惊,即便朝臣出于尊卑而未开口的前提之下,高皇帝刘邦也是雷霆震怒!
    最后,还是太上皇刘太公出面,以家庭和睦为由,劝说刘邦赦免了刘喜的死罪;之后更是使刘喜逃过贬为庶民的结局,只失王爵,而为彻候。
    之后,刘邦更是为了稳定关东,而将刘喜之子刘濞封为吴王。
    从这个‘先例’来看,对刘泽最好的处置,便是废其王爵,贬为彻候;甚至于将来,也不排除刘泽的子孙会被封王的可能。
    但对于刘泽的处置,刘弘同样已经放出了消息——只削其土,不夺其国。
    从这个角度上来看,天然身为皇党的吴公提出‘循例而决’,其意图就很值得品味了。
    没让众人期待太久,刘弘沉吟片刻,回应道:“廷尉所言虽有理,然琅琊王,宗室长者也,朕年幼,须依仗宗亲长辈之处甚多,不忍苛琅琊过甚。”
    说着,刘弘便做出一副略有些心虚的模样,对殿内的吴公问道:“朕意,先削琅琊之一县,令其王泽以此为戒,许其日后戴罪立功;不知廷尉以为如何?”
    看着吴公顺坡下路,躬身